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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家黄瓜被人偷走了,真窝囊。我往村长家门槛一坐,教育他:“云王爷?当朝哪有什么云王爷!我的客人们都没说过。”
“可他们很有阵仗,你是不晓得,惊动了十里八村的老百姓……”村长挠着头,“再说了,我想着,若有诈,又何必,何必……”
他看了看我的脸色,没说下去。但我听懂了,以我娘这副疯魔的状态,对方若不是真心,何苦打她的主意?只有那“难忘旧情”的“云王爷”,才会不辞辛苦来寻她。端着贵人身份浪子回头,教村人们既羡慕又感动,村长妻还抹上了眼泪,一个劲地说:“青姑苦尽甘来啊苦尽甘来。”
待见着我,她也愣了:“假的?”
“他们长得什么样?有没有一个穿蓝衣的,浓眉大眼的?”
“都是贵人,没敢正眼看……”村长见好心办坏事,给我赔不是,“小明啊,你看这……”
村长妻已将那伙人送来的珠宝捧给我了:“他们说,这是答谢我们照顾你娘的,都在这里了。”
我略挑了几样当成盘缠,余下的都还给他们,村长一家于我家有恩,知恩图报我还是懂的。问明了那些人是往东去了,我也踏上了征程。
3 消得飞花几度,与子同游(1)
往东,是京城的方向,也是欧阳公子的方向。
历来皇朝都习惯建都北方,但本朝太祖是享乐派,他戎马半生,受够了北地天干物燥,执意选了稻谷鲜香、女子崭新的天云城。此后,本朝的京城被称为天都,皇族们过着软玉温香的南方好时光,人人都不思进取,任外敌不断在北方挑衅,也懒得玩御驾亲征的把戏。
皇帝不肯去,皇子们也偷起了懒。代父从军?那多辛苦,不如扔几名骁勇的将军去把持大局,班师还朝时封他个爵爷当当就是了。一时,本朝的王爷们满地爬行,庭院盖了一座又一座,把文官们弄得心痒痒,也半途出家学点功夫,主动请缨去剿匪。
本朝的懒惰是源远流长的,外敌们都觑准了机会,四处举事,时不时就给夏姓江山敲个口子,捞点甜头。其中势力最大的,要数西北的猎鹰国了,它原本只是草原上的帮派,族长深谙侵略之道,励精图治,历经五代后,已将本国国土圈连成了一串,索性自立为王,将猎鹰帮变作了猎鹰国。
猎鹰国的实力不足以跟本国抗衡,但它接连吞并了西北边陲的一众势力,并野心勃勃,本朝皇帝坐立难安,派了重兵过去镇压。但将士们死的死,降的降,不但没能拿下寇首,还白白贡献了几座城池,皇帝很生气,王爷们很头大,总而言之,此际正是天朝的多事之秋。
前生被唤作小明的石榴姑娘,选在了风雨飘摇之时,向京城进发寻亲。我花了点碎银子雇了一匹马车,快马加鞭,第四日傍晚,我们就到了京郊。
从村长处索要的几件珠宝没舍得花,都藏在老屋里了,夜明珠也一并藏了。带在身上的只是积攒多时的几锭银子,不显山不露水的,照理说,不会被贼人盯上,但我还是很警惕,入夜时分走出临时歇息的茅屋,将其随身携带,寻亲路漫漫,我得从长计议,容不得闪失。
夜露深重,我寻了一处背风处坐了,背靠着柴火垛,漫步目的地思念。渐渐地便想到了他,我黑眼睛黑头发的漂亮少年,他风流倜傥,和我相会在湛蓝的湖水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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