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拉蒙一家经营着镇上唯一一家旅店。
派博尔·拉蒙是名义上的老板,但几乎所有旅店相关的工作都是他儿子在忙活。尽管还不到五十岁,老拉蒙已经把自己活成了老头子——白天泡在酒馆,听来往的冒险者们聊天吹牛,兴起了还会摆弄自制的四弦琴唱上几句。他偶尔也会跑到尼莫做零工的图书馆看会儿书,太阳一落山便雷打不动地赶回自家旅店。
然而他在镇上的风评却一直不错。不知道是人太热心还是单纯的傻,不管谁家有了难处他都会帮两把,如果冒险者们受了重伤,老拉蒙甚至会从旅店划出专门的房间给他们免费休息。这种不管不顾的老好人行为直接导致旅店营收刚够父子俩吃饱饭。
人们很难讨厌一个真正的热心人,更何况老拉蒙有一副硬朗的好相貌。虽然他经常把自己弄得一团乱,却遮不住眉目间残留的锐气。只可惜他儿子奥利弗长得不太像他——奥利弗·拉蒙更像是一位正经的旅店老板,英俊温和,眉眼间全是笑意。
若不是父子俩有着一模一样的绿眼睛,尼莫简直要怀疑奥利弗也是老拉蒙从哪里捡回去的。
严格来说,尼莫也算是老拉蒙热心肠的受益者。如果不是十来年前老拉蒙把五六岁的尼莫从边境森林里捡回去,他准活不到现在的年纪。
所以他完全不想看到眼前这一幕。
派博尔·拉蒙挺直了一向微驼着的背脊,整个人犹如一把出鞘的剑。他冲奥利弗笑着,仿佛自己牵的不是巨型恶魔,而是只人畜无害的幼鹿。
奥利弗看上去完全呆住了。从方才被怪物袭击开始,积攒起来的迷茫和无措终于超出了他的承受界限。青年摇了摇头,往后退了一步。
“拉蒙叔叔……”尼莫低声唤了对方一声,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。灰鹦鹉溜到他脚边,艰难地揪着尼莫的衣服爬上他的肩膀,尼莫却完全没心思理会它——
老拉蒙看上去并不好。
金线般的咒文还在他的左手上活物般游动,他整个右臂却几乎只剩了骨头。枯枝水母的毒气正吞噬着这个不再年轻的男人。他的血肉渐渐融化,顺着骨头滴在地上,活像个太靠近炉火的蜡制人偶。可他脸上依旧挂着微笑,眉头都没皱一下,仿佛天生不知道什么是疼痛。
老拉蒙显然听到了尼莫那一声自言自语般的招呼,他转过脸点点头,目光似乎在灰鹦鹉身上停留了几秒。
“奥利。”接着他将视线挪回自己儿子那边。“我真的很抱歉。”
这次换尼莫退了几步,他不喜欢眼前看到的一切,也完全不敢去想象奥利弗·拉蒙的心情。他失去过亲人,帕特里克·莱特死在柔软的床铺上,走得不算痛苦,可老人闭上眼睛的那个瞬间,他还是觉得有什么人往自己的腹部狠狠踹了脚,内脏搅成肉酱。
更何况……
“我腰带上有把短剑,可惜我没法递给你。”老拉蒙说,右边的肩膀也开始透出森白的骨头。“我得控制这个大家伙。”
奥利弗的喉结动了下,仿佛失去了语言能力。他盯着父亲肩膀的白骨,眼看血肉热蜡般顺着骨头向下流淌——他一动都不敢动,甚至不敢大口呼吸,像是担忧扰动的气流会让那些血肉噼里啪啦掉得更快。
“我没时间给你解释,孩子。”老拉蒙咧了咧嘴,“这都是我的责任……对不起。”
他似乎完全不打算解释任何事情,只是反复道歉。
魔道祖师小说全文番外_魏无羡蓝忘机魔道祖师, 《魔道祖师》 分卷阅读1 魔道祖师作者:墨香铜臭...
江殷十几岁那会儿,本着“美人只配强者拥有”的中二观念,理所当然地认为宣平侯府的三小姐陆玖应当属于他。因为江殷觉得,不说打遍天下,打遍京城无敌手他还是有的,妥妥的强者啊。十五六岁的江殷,别...
我既沉沦又拖你同入尘 最终被你亲手所伤 ——JalaluddinRumi cp:疯批美人攻X傻/凶/帅狗狗 和平路知名混混裴苍玉,只是一个随处可见(?)的高六复读生,夜晚走个路都能遇上凶杀案,不仅碰到了不欢而散的前初中同学,莫名其妙卷进凶杀案,连自己都被杀手盯上了?? 幸好温和善良的天之骄子初中同学陪在身边,管吃管住,手把手地保护安全,照顾生活,顺道还表个白。 憨憨的清纯混混裴苍玉,就在温柔漩涡里越卷越深。 然而,老白表示都是装的,骗子的自我修养,演技实力派,扮猪吃老虎。 *你我之间本没有缘分,全靠我耍心眼 *狗血淋头,图的就是一个酸爽 *受有心理阴影,是好孩子 *攻是真的有病,是badguy *前期斗智斗勇,中期手拉手坐在高高的谷堆上面讲过去的事,后期亡命天涯 *现代,换种叙事风格 *白石X裴苍玉...
以念为桥情节跌宕起伏、扣人心弦,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,以念为桥-退役美甲师一霖-小说旗免费提供以念为桥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。...
这是一个关于“万世师表诸葛氏”的故事。建安元年的徐州,吕布偷下邳、袁术袭淮阴。穿越者诸葛瑾被袁军意外围困于淮阴城中,不得不出手帮助绝境中的刘备反杀敌人。既然那些篡汉之贼得罪了咱,那就别怪咱提前十年把二弟诸葛亮拉出来、把他们一个个收拾了。一份升级版的《隆中对》,一个才智更超史实的诸葛亮,又会塑造出一个什么样的新世界?众所周知,写手智商决定人物智商上限。因为罗贯中的智商不如诸葛亮,未能完美演绎诸葛氏的智谋,反而落下“多智近乎妖”的遗憾。我虽然也不如诸葛亮,但让我们来尝试填补这个遗憾吧。...
+++作为一个魔修,他有些过于低调,不杀人不放火,却在别人眼里是个有名的疯子。作为魔修,他修的是无情道。当过贪图美色的民间医生,花作聘刀为媒,血与泪同交杯,他躺在合欢圣女怀里,再无气息。做回自己,当个自卑怯懦渴望父爱的剑圣私生子,一声剑来许明月,血骨镇妖塔,只是世间再无。做魔修工作需要,做酷吏更是个人爱好,来试试心......